第1112章 还记得我吗(第1/2 页)
柳蓉,或者说小桃红能够成为花魁是有原因的。
她与骆苟生等几人,打小就生活在蓬桑郡底下的一个小县城内。
骆苟生年纪要大上个五六岁。
在当时小桃红他们居住的那条街上,可谓是孩子王。
几岁的时候,小桃红也爱跟街上这群男孩子玩。
但随着年龄的增长。
小桃红也意识到了男女有别。
渐渐便疏远了骆苟生等人。
只是天有不测风云。
小桃红的父母出远门做生意的时候,遭遇不测。
她爹被人捅了十几刀。
她娘据说被抓去当压寨夫人了,是真是假不清楚,反正直到小桃红后来离开去了蓬桑郡,她娘都没见回来。
普通人家做点小生意也挣不了几个钱。
小桃红没多久就把他爹留下的那点钱给花完了,没乱用,基本都是用来吃饭。
本来把老宅卖了起码能顶到成年的时候。
但是贪得无厌的县老爷不给机会。
也不知道暗地里是怎么操作的,反正房子后来易主的时候,小桃红仅仅得到了二两碎银。
二两碎银能做什么事?
小桃红有过坐吃山空的经历。
长了教训后,当即便拿着钱,找到了当时已经在县城混得还算不错的骆苟生。
当然,这个混得不错也是相对而已。
小偷小摸,找过路的外地人收收过路费等,便是骆苟生‘混得不错’的原因。
骆苟生做的都是上不得台面的事,但对于当时走投无路的小桃红来说,只要能填饱肚子,管他是好人还是坏人。
但令小桃红没想到的是,这骆苟生坏的有些彻底。
二两银子入了伙以后。
前面小半年时间,她也是跟着骆苟生在街上瞎混。
可怜兮兮的少女,骗几个老实人玩玩仙人跳什么的,还不是手到擒来。
不过,后来骆苟生觉着这样来钱太慢。
就逼迫小桃红做了一些能来快钱的丧天良的事情。
当然,也并非完全是逼迫,小桃红为了生存下去,其实也并不怎么抵触。
反正自那会儿开始,小桃红的经历注定了就要走这条路。
好在是后来混得还不错。
至少这会在蓬桑郡已经吃穿不愁了。
这样的经历,在烟花女子当中并不算离奇。
陆天明之所以耐心倾听柳蓉的故事,主要还是为了打发时间。
只是,隔壁那恼人的声音到现在依旧没有消停的迹象。
陆天明便忍不住骂道:“这骆苟生,是牲口变的吗?”
柳蓉噗嗤笑出声来:“差不多吧”
想了想,柳蓉又道:“公子,你找他到底做什么啊?如果是一般的事情,没准我能帮上忙。”
陆天明没有回答。
而是摸出一张黑色的面罩遮住了口鼻。
柳蓉眼珠子颤了颤,明显心中已经有了眉目。
“公子,那骆苟生虽然不是个东西,但毕竟是子安堂的人,搞不好,要惹麻烦的。”
陆天明冷笑一声:“他若不是子安堂的人,我还不乐意大半夜在这里跟他耗呢。”
说完,陆天明再懒得搭话。
合上眼睛开始闭目养神。
不知过了多久,隔壁总算安静了下来。
陆天明走到窗边。
推开窗门跨出去以后。
沉声道:“天亮之前我会回来,这期间你最好不要出去。”
柳蓉也不是什么单纯的大姑娘了。
其中意思还是能听明白的。
“公子,自己小心。”
陆天明点了点头,将窗户从外面关上。
扒着屋檐来到隔壁窗户处。
陆天明将手腕按在窗框轻轻一抖,窗闩便被震断。
聆听屋内依旧鼾声如雷后。
陆天明这才推窗而入。
骆苟生睡在外侧。
直到陆天明走到近前,他都没有任何苏醒的迹象。
忽地。
陆天明伸手捂住了骆苟生的口鼻。
然后拎小鸡一般,提起后者直奔窗户而去。
从动手到越过窗口,几乎是在一眨眼之间。
刚才还搂着骆苟生的春秀翻了个身子,转过头又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