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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頁(第1/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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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準備充分,又為什麼等在現場自首?而且角度也不對,不符合人體行為邏輯。」周時還是把話接了過來。

「嗯哼。」蘇央滿意地回道:「就是這樣,和口供基本對不上,我以我的專業保證,人不是嫌疑人殺的,這裡絕對有貓膩。」

這個結果,對周時來講,無異於當頭一棒。

這件案子,當真是處處透著詭異。

第一,死者為什麼站在那等著兇手殺她?兇器上為什麼只有死者的指紋。

第二,兇手如果戴著手套等工具使用兇器殺人,勢必是為了隱藏指紋減少證據,逃避罪責,但他又沒有跑,還自首了,從動機來講,前後行為很矛盾。而且,警方也沒有在現場發現手套之類的東西。

第三,可以排除自殺,可形態又不太像是兇手所為,難道還有第三人在?

周時覺得憋悶極了,但,他還想掙扎一下。

「蘇央,那個,你說有沒有可能真的是自殺?你……要不要再檢測一下?」

「嘟嘟嘟……」蘇央一聲不吭掛了電話。

得,白天得躲著點這祖宗。

看看窗外,天空已經有了一絲光亮,反正也睡不著了,周時起床,打算馬上回去看看口供。

來到刑警隊,天已經大亮。

周時打開出警記錄和審訊筆錄,一字一句地看了起來。

案發那天是個周末,市區人流涌動。案發地位於市中心的一個綜合性商場。

這樣的地方往往都是人滿為患的,偏偏兇案現場就在商場二樓走廊盡頭的一個拐角處,這裡應該是商場保潔放置物品的地方,牆角有許多清潔用品,除了打掃時間,平常很少有人往這裡來,且位於監控死角。

警隊調取了商場監控,發現嫌犯和死者二人於上午 10 點 36 分,並肩進入商場後,共同走入二樓拐角處不見,兩人都空著手,死者身上背著一個小挎包。

此後再也沒出去過,直到 40 分鐘後,警隊接到報警趕往現場。

到現場時,周時看到的場面,就是死者仰面躺在地上,胸口扎了一把刀,身邊全是血,嫌犯靜靜蹲在死者旁邊,不見一絲慌亂,看到警察來,極為淡定地站起身,就說了一句話:「我報的警,我殺的人,帶我回去吧。」

周時留了人手清理現場以及走訪群眾,隨即帶著嫌犯回了警隊。

此人名叫孟開良,今年 38 歲,是天南一家知名貿易公司的老總。

死者,名叫譚元元,35 歲,獨身,是一家報刊記者,在目前的報社已經從業 5 年。

進了審訊室,還沒等問,孟開良自己就全招了。

據他所說,他早就看上譚元元了,兩人相識於去年底公司年會,譚元元是公司特意邀請過來幫他們宣傳報導的,那天,孟開良就對這個落落大方、侃侃而談的記者很有好感。

年會結束後,孟開良藉機展開了追求,但譚元元對他似乎是沒什麼意思,總是避而不見,孟開良約了好幾次都約不到,便有些惱羞成怒。

案發這天,孟開良藉口公司要在市中心的景華大商場做活動,想邀請譚元元再為他們做一次宣傳報導,但需要與她提前去踩點,譚元元同意了。

進了商場後,孟開良連哄帶騙,將譚元元帶到了二樓拐角處,在那個角落,孟開良對譚元元進行了表白,希望譚元元可以答應他的求愛,但譚元元拒絕了,並辱罵了孟開良。

受不了刺激的孟開良,拿出提前裝在褲子口袋裡的刀威脅對方,但譚元元態度依然很強硬,孟開良一衝動,就把她給捅了。

譚元元受傷倒地,很快就人事不省,孟開良自知犯了大錯,商場到處都是監控,逃也逃不掉的,思來想去,決定一人做事一人當,於是報了警,蹲在譚元元身邊等著警察的到來。

整個案情,就是這樣一個極其簡單的經過。

審訊的時候,周時也考慮過嫌疑人會不會說謊,但後面兩天,通過調取監控,調查兩人社會背景,以及走訪熟人等,所得結果均與孟開良的交代相吻合。

孟開良公司的員工都知道他追求譚元元很久了也沒成,這不是什麼秘密。

而譚元元的同事也證實她確實總是躲著孟開良,但不知為何,最近又同意接了孟開良公司的宣傳任務。

案發時,兩個人一同去了二樓拐角處,之後再沒有第三人進入,在這之前,商場的保潔曾去過那邊,但放了東西很快就離開了,據保潔講,案發前她去放過一包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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