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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頁(第1/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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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梟哥年紀太小,笆籬子蹲不了。這麼大的故意傷害,也不過就得了幾句「愛的教育」。

梟哥從少管所出來以後又進了城,認識了更大的「哥」,跟著到賭場看場子。幹了一年多,又從賭場輾轉到ktv。穿上了花襯衫小西裝,戴上了水鑽表大金鍊。而就是那時候,他頸子上的胎記被有心人看見,聯繫上了民間機構「讓愛回家」。

再後來,付金梟回到了丁家,變回了大少爺丁雙燁。十六歲,初中畢業。沒留級,靠著家裡的關係升了高中。成績稀爛,唯有語文的分數還能看。

同年,他揣著戶口本去了派出所,給自己改名叫丁凱復。

凱,還師振旅樂也。

凱是軍隊得勝回來奏的樂曲。

凱復,這是個野心勃勃的名字。而他此後的人生,也恰如這個名字。

他年少輟學,花錢上的大學也是個末流。沒有學歷,一身痞氣。但丁增岳仍舊把「銀拓安保」交給他,不僅是老子罩兒子,更重要的是,丁增岳從丁凱復身上看到了一種氣魄。

那是在丁凱復剛回歸丁家不久的時候,丁增岳帶著他去山裡野釣。地方小,只能坐支線小飛機。半路遭遇了強氣流,發生了劇烈搖晃,飛機多次大幅度下墜,人都在座位上飛了起來。

整個過程持續了能有十來分鐘,一群遊客嚇得驚聲尖叫。就連丁增岳也滿頭大汗,雙手緊緊摳著扶手,想著要不要起草個遺書。

但扭頭一看自己的大兒子,正摸著下巴頦兒看窗外的風景,甚至還打了個哈欠。

丁增岳問他:「你不害怕?」

丁凱復嗤笑一聲,只說了五個字。

「該死吊朝天。」

就這五個字,徹底讓丁增岳對他放了心。

很多聰明人都生性敏感。一有點風吹草動,就跟天塌地陷一般。這種人能做事,但不能成事。能做官,但不能稱王。

真正能成事的人,必須遇事不慌,處事不驚。不把麻煩當成麻煩,甚至把麻煩當樂子。

到最後,不僅是麻煩,連生死都能淡然視之,才是為氣魄。

丁凱復沒有氣量,但有氣魄。僅此一點,他就可以做王。

王可以沒有氣量。順我者昌,逆我者亡。能面刺寡人之過者處以極刑。

但王不能沒有氣魄。沒有氣魄的王,會連累 所有子民被敵人處以極刑。

事實證明,丁增岳的眼睛一直是刁的,他連自己的兒子都沒看走眼。

丁凱復的確有手腕,銀拓安保從零起步,僅僅六年,已經壟斷了d城的安保行業。丁凱復可能用了點上不得台面的法子,不過丁增岳不覺得這算事。

畢竟在這世道,心軟的人只能打工,永遠做不得老闆。不心狠手辣,何以披荊斬棘。

所以儘管丁凱復風評糟糕,丁增岳仍以他為傲。提起來總是笑容滿面地炫耀「我家丁老大」。但對於小兒子丁雙彬,他卻相反。儘管丁雙彬考進了d大,他提起來仍舊是「那不爭氣的小子」。

主要原因,是兩人的母親。

丁雙彬是他續弦的兒子。原配夫人在兒子被拐賣後的第二年就跟他離了婚。兒子老婆一下子都沒了,丁增岳著實消沉了一段時間。這時候他的女助理動了歪心思,耍了點手段和丁增岳發生了關係。

丁增岳娶了她,助理卻再也不肯用女人。

說實話,做事利索又細心的女人,要比男人多得多。

加上男人心氣兒高。拔尖優秀的,大多不會應聘助理崗。誰不知道助理就是秘書,就算是御前伺候,頂天封你個大內總管。

好好的三公九卿不做,誰去當太監。

再加上這皇上三天打魚兩天曬網,剩下兩天才上朝露個臉。給他當助理,那就是活多鍋多,累死你個球。

所以丁增岳的助理崗,一直都是趨炎附勢的平庸之輩。他自己也鬧心,這個不滿意,那個不可心。

直到他遇到了余遠洲。

丁增岳覺得自己這鯽魚沒白釣,釣來個d大碩士。這余遠洲,學歷高,反應快。頭腦清晰,一身邏輯,亂毛線都能給你捋順成羊毛毯。

丁增岳真是怎麼看怎麼喜歡,剛招進來不過兩周,就給漲了工資,開出上任助理的雙倍價錢。

老總撿了個高材生當助理,開心得像個五十來歲的孩子。這事兒剛在公司內部傳開,丁大瘋狗就聞到了味兒。

作者有話說:

寶們周四見!

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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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修羅場當團寵[娛樂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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