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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頁(第1/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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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兆至今還記得朱小紫臨走時的模樣。那時,可怕的敗血症已經將她折磨得不成人形,原本圓潤的手掌,也變成了一副骨節嶙峋的枯槁模樣。

彌留的那一刻,她忽然顫顫悠悠地握住了他的手,用皮包骨頭的五指,盈盈不堪地揪著他的手掌。她也不知道從哪裡,又重新掏出了那個米粒吊墜,放在他的手心,說:「兆哥,我的名字叫作朱小紫,不是朱曉紫,墓碑上的名字,記得可別寫錯了。」

他含淚點頭。

她費力地抬起枯瘦的手指,去替他抹淚,抹著抹著,就閉上了眼睛。

臨合上眼時,她眯著眼睛朝他笑,笑得如同在田埂上幽幽地叫著他「兆哥」時那般清甜。

她說:「兆哥,如果有下輩子的話,你可一定要記得把我的名字寫對了。」

第51章 後記

大家好,我是芸生。

因為心裡有關於這本書無數的想法,無數的感慨,所以現在寫成一篇後記將我和這本書的故事講述給你們聽。這是我第一次為一本書撰寫後記,也是第一次用這麼懇摯的心,想與你們分享這本書的寫作過程。

構思拾荒的時候,我正處於大四實習期,那時的我正處於人生最迷茫的一個階段,混亂地在社會中摸爬滾打,又因為懵懂無知撞得遍體鱗傷。那時候的我情緒很低沉,於是腦子裡就莫名產生了這個故事。

那時候劉德華主演的拐賣題材電影失孤正在熱映,我也跟風去看了一遍。故事裡,失孤的父親劉德華將其半生都耗費在摩托車背上,奔走於全國各地尋覓自己丟失多年的兒子,然而卻始終未果。這樣的結局雖然遺憾,但卻是現實生活中大多數被拐賣子女的家庭的現狀。那時候,我的腦袋裡就浮現出了白梓岑的模樣,一個被生活打磨得沒有了稜角的女人。她小時候歷經拐賣,到了為人母的年紀,又因為自己的過失丟了孩子。她可能年輕時青春漂亮,只是到了後來,歲月又無情地把她打磨成了一個膽小怯懦的婦人。

不過,大概是因為作者都是親媽。當腦海里浮現出白梓岑這個人物的時候,我就開始心疼不舍,於是就配了梁延川這個男人,來彌補所有現實給她帶來的傷害。在我心中,對於這個故事的定位,更傾向於一個都市的童話。梁延川是高高在上的王子,而白梓岑則更像是塵埃里的灰姑娘。她曾經天真活潑,但時光卻殘忍地把她的勇敢善良一層層地從骨子裡剝除,最後只留下了懦弱的外皮。

後來,我又想,如果這樣天差地別的感情里夾帶著些仇恨的因素,那會變成什麼樣?於是,我就構思了旁支的思路,關於白梓岑的被拐賣,關於梁延川的被利用,關於梁語陶的身世。

在這個故事裡,白梓岑無疑是幸運的,她得到了難能可貴的愛情,也尋回了自己的女兒。我是個極端的美好主義者,因為知道現實生活中不可能所有的失孤家庭都能團圓,所以在我的文里,我一定要給他們最美好的團圓。

可能在所有人的眼裡,梁延川和白梓岑的結合是天差地別的。一個天之驕子的檢察官,一個坐過牢的落魄女。可偏偏,越是天差地別,就越是能產生無比微妙的化學反應。

就像文章連載時,晉江城的某位讀者說過的這樣一句話:愛情不是只有一種樣子,你美好的時候,才遇見,才愛上。愛情也可以是,你吃過人生大苦,變得狼狽不堪,甚至容顏改變,我重遇你,還是愛你。

這句話,同樣送給現實生活中的你們。願看完這本書的姑娘,都能擁有這世上最無缺憾的愛情。

最後,感謝本書的編輯崔悅。如果沒有她,這些文字大概永遠只能留存在電腦硬碟中,而不是化身紙墨,獻給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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