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书架
首页 > 玄幻魔法 > 野火焚神 > 第13章 弑兄

第13章 弑兄(第1/1 页)

目录
最新玄幻魔法小说: 拯救世界?抱歉,我妈是深渊之主生为瞎子,多几个保镖怎么了?开局锦衣卫,别人修炼我玩命修仙工厂:批量丹药神兽轮回天域天辰神域不朽凡人:自创仙体录我只是抢个机缘,怎么成天命之子黄金王朝:从殴打愚蠢的弟弟开始天不生我王长生异世界的红色帝国混沌初际魔力天下九转妖神逼我氪命,那我只好杀敌取命不做人后我成了至强诡异老爹变强我变强,我靠躺平成神王九令之主平天下灵屠传说杀戮成神,屠尽亿万生灵

深夜,第八庇护所督统府。 平日里成天牧的房间内一桌一椅都价格不菲,装修可谓极尽奢华,尤其是在床尾角落处,安装了许多方便与女人们寻欢作乐的装置器具。 然而此刻,整个房间随处可见喷射的鲜血,弹孔,府兵的尸体残肢,以及烧焦的腐肉。 宛如人间炼狱! 显然不久前,这里曾经历了一场激战。 屋外围满了拿着火枪,瑟瑟发抖的府兵,却无一人敢冲进去。 里面只有两个男人在对峙着。 不。 准确的说,应该是一个哥哥和一个弟弟。 哥哥成天牧披头散发,双腿齐膝被斩断,整个人躺在血泊之中。他右手握着火枪对准眼前的男人,手臂不住颤抖。 弟弟成谦风站在他对面,气质淡然却又透着凌厉。今日他依旧是一身白衣黑裤,干净无暇。 “啧啧啧,真是不应该啊。我给了你整整二十三天的时间来准备,结果就这?你真是太令我失望了。你知道我为什么要给你二十三天时间苟活吗?” 成谦风嘴角露出讥笑。 “不知道。”成天牧胸口起伏剧烈,哪怕双腿被斩,身为九阶超体的他,一时半会儿也死不了。 “因为今天是我母亲的忌日,我要在这一天拿你的血祭奠我母亲。”成谦风淡然道。 “成王败寇,我没什么好说得。只恨我当初心软,竟然央求我的母亲不要杀你,而是把你送进了门阀里。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呵呵,心软?我倒是宁愿你们当初杀了我。你知道把一个十岁的孩子送入门阀为仆,他会经历什么吗?你知道这十年的每一天,每一小时我是怎么过得吗?每次我坚持不下去时,我就告诉我自己。不行,你们还没死,我怎么能死呢。可惜啊,生了你的那个贱女人死了,还真是便宜了她。等这里的事结束后,我就让人把她的骨头挖出来,丢到粪坑里。” 说到这里成谦风语气森寒,眼神恨不得将成天牧活剥。 成天牧长叹了口气道:“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的,我们的出生在督统府,就决定了只能活一个。当年我母亲偷看了遗嘱,知道定了你为督统府的继承人,所以你该死。而现在你不但没死,反而成为了超能者。所以该死的人又变成了我。以后这第八庇护所就是你成谦风的了。” “呵呵,如果我没有成就超能,或许还真会惦记这本该属于我的督统之位。可现在嘛,这方小小的庇护所又怎么能入我的眼。事已至此,我也不瞒你,我如今已是三阶超能者,新圣门中的圣门徒。所以你觉得我会在意你的督统之位吗?” “圣……圣门徒,原来如此……恭……恭喜恭喜。”成天牧张大嘴巴,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 就连他那位一手打下成家基业的高祖父,当年也不过是新圣门的一位地门徒。 一个在地,一个为圣,地位不言而喻。 成谦风轻笑着,他的眼角余光随即落在哥哥成天牧的那堆特殊嗜好上,忍不住鄙夷道:“你坐拥整个第八庇护所的资源,十年过去了,却还没激活十阶基因锁,实在是不应该啊。就算我不找你,不出二十年,你的身体器官就会开始衰老。这督统之位也迟早是别人的。你若不是沉迷于低级肉欲,又怎么会一直停留在区区八阶超体毫无寸进。” “弟弟……教训的是。老哥这些年确实疏于锻炼了。不像你,似乎就没有女人方面的困扰。”成天牧看着成谦风白皙如同玉雕的皮肤嘿嘿一笑,露出满口的鲜血。 “你什么意思?”成谦风眼神中寒光闪现。 反正知道今日是活不成了,成天牧也索性豁了出去,坏笑道:“其实你去门阀的第一年,我曾派人去打听过。回来的人说你被新圣门的内务使大人带走了。门里的人都知道那位内务使大人最喜欢你这种唇红齿白的小男孩了。你能活到现在,一定也是靠着不少在床上的功劳换来的吧。哈哈哈哈哈……咳咳咳……” 成天牧大笑,牵动着胸口的伤势,口中吐出大量鲜血。 “找死。” 成谦风伸出手指,一根长长的咒棘直接插入成天牧的左眼。 啊! 男人痛苦的惨叫响彻整个督统府。 成谦风小心控制着咒能释放量,一点点将成天牧左边整张脸的血肉全部融化掉,露出森森白骨。 “好痛,好痛啊,你杀了我吧。” 成天牧痛苦嘶吼着,听得房间外的府兵各个心惊胆寒,但依旧没人敢冲进去。 这和是否忠心没有关系,地上那些腐烂的血肉已经说明了一切。那些都是督统成天牧花重金从附近黑市请来的杀手,却连成谦风的身都近不了。 超能是远远凌驾于他们之上的存在,进去也只是白白送死而已。 砰砰砰! 剧痛让成天牧失去理智,疯狂扣动扳机。可惜那些子弹全被成谦风身前冒出的咒棘悉数挡下。 面如白玉的成谦风就这般神色木然,静静看着男人最后的挣扎。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目录
爱丽丝的童话迷宫创仙府统御万界打开你的任务日志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