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书架
首页 > 武侠修真 > 玄幻:保护我方圣主 > 第3章 回到远古

第3章 回到远古(第1/1 页)

目录
最新武侠修真小说: 武林无剑穿书反派:我被主角喊师尊!一介武夫,江湖气运我独尊穿剧追星,莲花也相夷仙古道神清风城非疑诸天之开局让江玉燕去搬砖综影视之活着就挺好浮生旅记紫月传:我为传说当以杀止战全民高武,开局献祭获得百倍返还执子洪荒穿越古今要修仙人在综武写日记,开局获得无矩从武侠开始飞升西游世界行山藏锋临天之主","copyright":"折弓之一剑泯恩仇这是一个淡淡忧伤的江湖

不知道过了多少时间和岁月。 王珩依然无法相信自己已经死去,他目光呆滞的望着外面的一切,虽然在那个世界过得不怎么样,但毕竟还有一些刻骨铭心的东西值得回味。 光束时隐时现,穿过宇宙中多个空间节点。 一会变成一条细长的线,一会又变回一个圆点。 很久…很久之后,来到了宇宙深处。 宇宙万物有多种法则,法则中最常见的便是平衡和流动两种。 一静一动,一阴一阳,共同维护天体运转。 王珩能隐隐感觉到这种法则力量,他皱了皱眉,看着前方黑色深渊。 这深渊正是宇宙中的“黑洞”,它如一只虚空巨兽,横在前方,正张着血盆大口等着他。 这时,身体外的光芒由白色逐渐变深,在红与紫之间不断变幻,不一会,便形成了白,红,紫三种颜色,而且迅速膨胀变大,将王珩层层包裹住。 他知道,这是要准备进入深渊了,至于进去以后会发生什么?深渊外面又是什么? 是一片生机勃勃的新世界?还是一片死寂禁地?谁也不知道。 众所周知,黑洞是一切物质的终结禁地,任何物质一旦进入,都将会被吞噬,即便是光也不例外。 他虽然没有研究过,但这点宇宙常识还是有的,他头冒冷汗,背心发凉,对于后面即将发生的事情既担心万分又充满了期待。 三色光芒开始加速,向黑暗深处冲去,他被包裹在光芒之中,无法知晓外面究竟是什么情况,只感觉所有的一切仿佛都静止不动了。 王珩在里面,伸个脑袋四处张望,但入眼除了黑色还是黑色,到处死寂一片。 三色光团犹如黑色天幕下的一盏孤灯,发出幽幽的光芒,努力对抗着那黑暗深渊中神秘的力量。 终于,四周空间开始扭曲压缩,将那光茫越压越小,王珩经受不起这强大的压力,嘴里喷出一口鲜血,晕倒在里面。 …… 当他再次醒来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柄硕大无比的巨剑之上,剑身那古朴沧桑的纹理里面还残留着自己的血迹,而周围则是一片星光璀璨,光彩夺目的星海。 除此之外,他还发现自己已是肉身实体,不再是一个没有重量的灵魂。 难道我在这个世界又活过来了? 这好似一场大梦,昨天还在被雷劈,今天便又重生了。 “啧啧…这个世界真是奇妙啊。” 可他不知道,这对于他来说的两天,其实已经过了数万年,而他生活的蓝色星球也正在经历着一个崭新的轮回。 一股苍凉而古老的气息袭来,王珩竟觉得有点熟悉,忍不住猛吸了几口,然后对着浩瀚无垠的星海,大声喊道:“前世过得太失败了,这一世,我在此立誓,一定要让自己强大起来,不再让爱我的人受到一丝丝伤害。” “嘻嘻。” 一个女人的笑声传来,把王珩吓一大跳,他双目快速扫过四周,寻找这声音的主人。 “谁?谁在说话?” “是我,主公!” “主公?”王珩挠了挠头,唤道:“美女,请出来说话,这样怪吓人的。” “我就在主公脚下,你低头就能看见我了。” 王珩闻言低头看向脚下,只见有一个女子的影子附在巨剑身上,他恍然大悟,顿了顿,小声问道:“你就是这剑?” “嗯,我就是此剑的剑灵,叫灵儿,这名字还是主公你给取得呢。”那影子回道: “我取的,我怎么不知道?”王珩一脸茫然: “这是十万年前的事情,主公经历了诸神之战,伤了本神,还需尽快恢复,找回曾经的记忆。” “十万年前?诸神之战?”王珩听得是一脸懵逼,这不是小说和电视剧里面的情节嘛,怎么会发生自己身上。 巨剑隐藏了光芒,缓缓向星海中心驶去。 “谢谢你救了我,我刚才还不小心把你身上弄脏了。”王珩想到刚才发生的一切,心中充满了感激和歉意。 “主公,你这样灵儿可经受不起了,以前的你可不是这种风格。” 王珩好奇问:“那我以前是怎样的风格?” “爱憎分明,敢作敢当,不苟言笑,杀伐果断,嗯,从来不会说谢谢二字,总之是威严无比!”剑灵的话语中带着肯定和敬佩之意。 王珩闻言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自语道:“这是我吗?” “前方要经过七大圣地之一的“开阳”了,我们得小心点,穿过去不远,就是主公的天珩宫,到时灵儿就是要离开了。” “离开,你要去哪里?”王珩问道: “此行灵儿的任务是接你回来,刚通过深渊,被里面的力量打伤了,身体已经开始出现裂痕,需要回“剑之国”重新修炼,不过好在此次有惊无险,主公平安无事。” 王珩仔细查看了剑身、发现自己以为的纹理其实是剑的裂痕,于是尴尬笑了笑:“对不起,我还以为那是剑纹。” “没关系,这样也好,以后灵儿就可以通过这天珩神脉信息找到主公。”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目录
一把油纸伞凡人修仙:从八十岁筑基开始修仙:绝美师娘要杀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