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章 走散在茫茫人海中(第2/4 页)
地出口到A国,那边这批原材料进口时就免税。
但这一政策执行起来非常严格。
专材专用,专项申报。
比如,你准备生产一万件衣服,那么申报进口的原材料,就只能用于制作这1万件。如果没用完,必须上报,按规定处理(销毁或回收)。但不能转让,也不能私下买卖这些免税的原材料。
进口了多少,使用了多少,出口了多少,都要清清楚楚的。
而事实上,生产过程中,会出现残次品,因此很多工厂在申报原材料时,都会多申报一些,以免不够用。
”万腾”也是一样,因此,每年都会多出来一部分原材料。
以前都是按规矩申报处理。但随着业务扩大,“万腾”产能不够的情况下,就把某些订单,外包给一些小加工厂,以保证产量。
代工,基本是“包工包料”。
但这些小加工厂,没有进出口资质,他们需要花很高的价钱,到市面上买原材料。这就导致制作成本升高。
为了降低成本,有些小加工厂就跟“万腾”协商,希望“万腾”把多余的原材料,低价卖给他们,再用于完成“万腾”的订单。
”万腾“内部商量后,觉得这些原材料反正也是用于自己的订单,还可以”废物利用“,属于开源节流的好方法,就同意了。
这个做法从于建国时期就开始了,6、7年了。
事实上,深圳有进口资质的工厂,很多都这么做。
但”万腾”规模太大了。7、8家加工厂,每年免税进口材料数额庞大,哪怕按2%的剩余量计算,数目也是惊人的,何况6、7年下来,更不得了。
但是严格来说,这是违规的。真正追究起来,就是“违法”,属于走私国家管控的专项物资。
去年的高层会议上,已经有人提出来,卖剩余材料赚的钱,每年不到10万,但违规风险太高,建议停止这种做法。
今年开始,“万腾”已经开始逐步停止这样的操作了。但不巧的是,海关却开始了专项整顿行动。溯查过往5年的业务。
“万腾”的竞争对手伺机已久,这么个好机会降临,立刻偷偷向海关举报......。
于建国退出后,”万腾”集团做了各项调整。苏向南承担了两家公司的法人代表。结果出事的,恰恰是这两家公司。
5月15号中午,苏向南和几个涉案公司的高管,在办公室突然被海关缉私部门带走。走私案件,海关缉私部门和公安,均有独立管辖权。
一同带走的,还有涉案公司的部分电脑、财务和生产资料。
手机倒没带走。因为那个时候的手机,就是一个移动的固定电话,没有任何多余的功能。没有证据价值。
苏向南被带走,你说吕晓青日子好过吗?
她还有精力去管朱丽叶的事吗?能想起来让左振华安排接船、安排保姆,已经不错了!
其他人关押了24小时后,就放出来了,独独留下苏向南这个负责人。
显然,他需要为企业的违规行为“买单”。
6、7年期间,被核实的“走私偷税”收入接近50万,今天看来似乎不算什么,但在当时的刑法规定中,属于数额巨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1-5倍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997年,确实是苏向南的多事之秋,他的命运最终如何呢?
苏爸接到吕晓青电话,当即带着苏向南的堂姐,从上海赶到深圳。
退赃、罚金,“万腾”集团逃无可逃,必须要交。最后一共缴纳了200万左右。
这点钱对于“万腾”,不过是“洒洒水”。花钱买了个教训。但人的问题就复杂了!
“捞人”,任何年代、任何朝代,都是最艰巨的任务。
法、理、情,都要说得通才行......
公安系统,苏家有足够的关系。但海关系统,那可是独立王国啊!
好在,“万腾”是当地纳税大户,榜上有名的优秀企业,苏向南去年还获得了“青年优秀企业家”的称号。给党和政府、给整个社会做出优秀贡献。
虽然有过错,但他担任法人时间短,不应该负全部责任。
因此政府首先出面,给了万腾坚定的支持,包括资源和人脉,甚至派出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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